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465533223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 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一期)仓库建设项目 |
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 |
烟台胜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9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利用厂区内闲置空地,新建仓库3座,包括:1座备品备件库、1座气瓶库、1座化学品和危废暂存库(包括化学品库、危废暂存库,中间有防火墙隔开),占地面积4333.36m2,总建筑面积4315.6m2。 |
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苫盖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营运期危废暂存库内废油漆桶加盖密闭保存、用外包装进行密封,减少有机废气产生。 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营运期合理安排叉车进出仓库的时间;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废水:施工期施工区设立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用,淤泥用于回填;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营运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用于回填。营运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叉车废锂电池由电池厂家更换回收处理,厂内不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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