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岛环岛道路及防浪堤项目填海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拟在裕龙岛5#岛建设蓝海路、环岛东五路、环岛南五路,同时进行5#岛四周防浪堤的提升及部分防浪堤新建工程。本次填海工程回填设计标高为+3.0m,工程涉及的填海面积为53.7783hm2,填海方式主要为陆域推填,5#岛原始海底平均高程为-6.57m,在符合当时用海政策前提下进行了围填,已填海平均高程是-1.46m。
二、环评单位
单位: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31-85870179
邮 箱:285514599@qq.com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裕龙岛内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3697866752
邮 箱:zhangxiaolei1@ylip.net.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广大公众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意见表提交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应实名提交意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信息不全的意见表不予受理。
对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在此次受理范围之内。
注:以上项目信息仅代表公示其即间阶段性成果,最终以项目实施建成为准。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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