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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16050736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极前驱体生产线技改项目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裕和一路与裕炼七路交叉口南侧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预处理一装置区

烟台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邦林检测有限公司

本次高端电极前驱体生产线技改项目系在企业现有15万吨/年高端电极前驱体智能一体化项目预处理一装置增建一套油浆过滤系统,采用金属烧结网过滤技术对油浆进行脱固处理,进而提高油浆质量。本次技改工程新建的油浆过滤系统的处理规模为30万吨/年,主要设备为4组油浆过滤器,若干高灰沥青罐、分液罐等四组过滤器是并联同步运行,由PLC系统控制过滤和反冲洗,同一时间只能有一台过滤器处于反冲洗模式。过滤器的反冲洗介质为柴油和滤清液。

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做到完全硬化;做好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工作;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车斗并限速行驶。项目营运期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减压分馏炉燃烧工艺处理,可有效去除VOCs。

噪声:在施工期间所用施工机械必须采用具有消声、隔音处理及减震装置的设备,禁止噪声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时,须先向相关部门申报并事先通知附近居民;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减少接触高噪音的时间。营运期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设备。生产设施做好基础减振,安装防振垫,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共振。加强对设备及运输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异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废水: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管理,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抑尘或回用;生活污水利用厂区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为技术改造,不涉及新增生产用水。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固废:施工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废土、建筑垃圾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垃圾中转站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浆过滤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滤芯。产生的废金属滤芯经厂家清洗后,可做到无油类物质残留,作为一般金属固废外售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检修或正常运行阶段均产生的沾染性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项目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