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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5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5日-202512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5666559907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配套综合服务中心(动力站)项目

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外裕龙大道南侧,滨海路东侧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配套办公楼、职工餐厅、配套动力站(2台 0.5t/h燃气锅炉、2台3t/h空调燃气锅炉、1台1t/h燃气锅炉)、配套接待中心及其辅助设施。项目购置办公设施、餐厅设施、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 191 台(套)。

废气: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渣土运输单位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土石方挖掘作业等采取喷淋、洒水等防扬尘措施,未施工的裸露作业面、裸露区域要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有效覆盖,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由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噪声:施工场地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排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养护,维修不良的设备;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生活营地,生活营地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化粪池设置防渗。

固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格实行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本项目固体废物为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设备需要定期更换一次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利用。

生态: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环境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