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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6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3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5日-20263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5666559907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液氨球罐及装卸系统优化项目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2#岛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4个2000m³液氨储罐及配套汽车装卸车设施。

废气: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洒水、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装卸过程连接处残留无组织挥发废气、管线法兰阀门等连接处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加强接口密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氨气可满足标准限值。事故状态下储罐安全阀泄放的氨、非正常工况及开停车泄放的氨送至火炬系统。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车辆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营运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压缩机等机械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隔音、降噪设施,如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各种泵类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并加强对设备的保养。

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生活营地,生活营地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化粪池设置防渗。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不涉及浓盐水。废水依托现有已铺设管网(地上)送至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预处理新增隔油池废油、气浮浮渣,新增废矿物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等。污水预处理新增隔油池废油、气浮浮渣,新增废矿物油、废油桶,均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均不外排。

生态:项目施工期建设过程,土地的开挖将破坏原有自然稳定的地形地貌,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项目施工期应及时设置临时防护围挡和临时排水系统,及时施工、回填和地面硬化。对施工面裸露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及时进行绿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液氨罐区和事故池地面采取相应地面硬化、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设备和管道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地下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