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6年8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8501206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十二楼1206室
邮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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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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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热力中心配套110/35kV变电所建设项目 |
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2#岛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裕龙热力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110kV变电站1座,电压等级为110/35kV,新建110kV输电线路约190m。 |
废气: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土方作业采用湿式作业,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营运期不涉及废气排放。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营运期采取新型环保的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裕龙石化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营运期项目正常运行工况下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固废:施工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是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变压器在发生事故时,废油需排入贮油坑、事故油池临时贮存,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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