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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裕龙石化产业园分局关于2026年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3日-20261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5666559907

通讯地址: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产业园管委会三楼318室

   编:26571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炼油轻烃加工流程优化项目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 3#岛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脱异丁烷塔、吸附罐等主要设备 25 台(套),依托厂区现有公用、仓储、环保以及辅助工程等。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源自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场地平整、建筑材料的运输以及施工车辆尾气及扬尘等。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围挡。施工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工地内堆置超过 48小时的,应在工地设置临时堆场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等。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包括泵、压缩机、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动静密封点,建立台账,并及时对泄漏点进行修复。在非正常排放下,项目立即停止生产,泄放可燃气体引入现有火炬管网进行处理。取对应措施解决故障、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

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严重影响;车辆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等机械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并加强设备保养。合理规划设备布局。在厂区种植绿化,起到防震、减噪的作用。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在施工点设置废水沉砂池,上清液回用,沉淀泥可作为填方使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为:装置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收集管网经废水预处理单元处理后排放至裕龙石化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混合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用于填埋场基、路基或坑洼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分子筛吸附剂、废矿物油、废油桶、隔油池废油、气浮浮渣、化验室废物等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生态:项目施工期建设过程,土地的开挖将破坏原有自然稳定的地形地貌,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项目施工期应及时设置临时防护围挡和临时排水系统,及时施工、回填和地面硬化。对施工面裸露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及时进行绿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采取不同防渗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土壤的机会和数量。